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第八号公告 (08/25/2009)

第三世多杰羌佛
浅释邪恶见和错误知见
(摘自第三世多杰羌佛原法音开示)
(七之七)

第七十四条,认脱离菩提心之师。你的师长已经脱离了菩提心,不以菩提心修行,你还去认同他你就错了,无论是什么身份之师,包括法王、尊者、大仁波且、大法师等身份称谓,只要他脱离菩提心他就不是好的上师,就是已经落入邪见之假圣德了。

第七十五条,认持大法王认证文定是真圣。假使某个大法王写了一份认证文给某人,或者两个法王写了一份认证书给这个人,就认为这个人一定是真的圣者,这是不对的。要看那个认证是胜义的认证还是世相的认证,还是观湖、测卦、打水造型、转糌粑丸等等,要分清楚。世相的认证,有认证准確的,也有认证偏离失真的,因此世相认证並不能確定就是圣者,也不能確定不是圣者。就算是认证合法,也要看被认证者是否犯有一百二十八条邪恶见和错误知见。只要行持合乎一百二十八条知见的鉴別,就算此人没有持认证书,他也是真正圣德无疑。

第七十六条,认不可超渡恶鬼。认为只要是恶鬼,绝不能超渡,有这样的认为,就落入错误知见。恶鬼要超渡,不管他有多凶恶,他一样的是眾生,凡一切眾生皆我们修行人慈悲的对象,而且要早早超度,以免他伤害更多好人。

第七十七条,认魔妖不教化必诛杀。只要是魔和妖,就认为必须把他诛杀了,这样的认为是错误的。魔妖一样的要教化,一样的要诛杀。实在无法教化,他又要残害眾生,当诛杀之,如果有一线教化之机,必须尽力教化不可诛杀,魔妖也是眾生啊。

第七十八条,认夜叉鬼子母不需供食。认为我们不能给夜叉和鬼子母施食子,这也是错的。夜叉鬼子母一样的要施食给他们吃,他们一样的是眾生。只能说他们知见邪恶,我们要教化他们步入正知正见,利益眾生,要想办法摄化他们,供养他们,让他们感动,改恶向善。

第七十九条,认学法闻法人必拿钱换。从古至今都有这种现象,学法的,闻法的,进庙的,首先要拿钱来才行,不拿钱来不要听法学法。以前我在有些寺庙裏经常遇到这种情况,动不动就问:“今天你拿来供养没有?没有供养你不要进去啊,你没有拿钱,不要听这讲经说法,今天是有供养的进去啊!有供养的才能进灌堂饭堂去吃饭,其他的不可以的啊!”这很糟糕的,因为眾生有富裕的有贫穷的,我们要关爱他们,乃至他们实在贫穷,我们还要拿钱给他们,我们不能说必须要他们拿钱才能学法闻法吃饭,这是不正確的,绝对不可以。

第八十条,认闻法者轻慢法音。闻法的人,轻慢法音,隨隨便便,认为反正不用拿钱换了,我就不给供养了,我什么都不管了,我无所谓了,我就隨便听就是了,这是轻慢三宝。轻慢法音,就凭这个罪就不能成就。佛法多么的珍贵啊,怎么能轻慢呢?你能帮助一点就要帮助一点,但若你实在困难,没有供养照常应该听法,听一次可以,听一百次,一千次都可以,师父都会帮助你。但如果你有能力,却同样自私狭隘,把佛法看得不如你的世间法,你同样可以闻法,但是你已经种下了成就不了的缘起种子。

第八十一条,认师把寿命转给弟子。这是常有的歪门邪说,说本师我修法把寿命转给你,或者转给你的家人某某了,所以他才活下来,现在这个业力是我在承担的,这种说法是错误的,不成立的。师要转寿命给弟子,可以转,他转得成转不成那是他的心意,他不能给弟子讲,因为这是为师者的修行,但实际上因果上是很难转成的,而应该教化弟子修行自转。只要是认同师可把寿命转给弟子,无论师或弟子,都是错误知见。

第八十二条,认受学名寺定高僧。认为只要这个人是从某个千人大寺院,或从几千人的大寺院出来的,他一定就是个高僧了,或者看到他是第一名的头榜拉仁巴格西就绝对是高僧,这是错误的。我告诉你们,此人不一定是高僧,说不定是个坏蛋或混蛋,或骗子,这不一定的,因为高僧是自我修行证道而成的了义实体境,仅凭他来自於哪个寺庙是不能说明问题的。

第八十三条,认拜学多师必是圣。认为有人跟很多师父学过,曾经接受过上千个灌顶,拜过一两百位大师,说他修过拙火定、时轮金刚、大圆满,而且还进入了时轮金刚的最顶部,证到了金刚换体禪,你就认为这个人一定是高僧。你太昏头!你只从口头听讲,你没有依了义,你鉴证了他的头顶科学检验开顶了吗?神识出入自如了吗?没有证实就不一定是金刚换体禪成就者。为什么不一定?原因很简单,高不高僧是自己的修持,自己的修持不好,拜过多少师都没用。所以只要认受学多师就是高僧,就是圣者,已经证圣了,这是错误的。

第八十四条,认女眾不如男眾根基好。认为女的没有男的根基好的,只有男的根器是最好的,是错误知见。男女都有根基好的。

第八十五条,认小眾生不如大生命。认为救眾生的时候,先救大的眾生,比如那个牛先救,大象更应该先救,这个小鸟不忙救,这个蚂蚁放在最后救,这是错误的。一定要眾生平等。

第八十六条,认不解经文空洞念诵。经文的义理不弄懂而只晓得在那儿念经,认为是很有功德的,这是不正確的,念经者首先必须学懂经文。

第八十七条,认借修道场佛塔法会私下敛財。借用修道场,修佛塔,开大法会,实际上自己私下敛財的,这种行为不能认同的,一定要逆反。

第八十八条,认利用布施救灾款行贪。打著布施救灾旗号大量积招资金,而私下把集的款项拿来自己贪得,这都是错误知见,无论是师还是徒弟,贪得一分一厘都是罪业,无论是执行者还是认同者都是错误知见。

第八十九条,认修行学佛必放弃劳动。有的人说,他现在为了要修行要学佛,乾脆不要工作了,辞职,只有这样专心修才修得好,这是错误知见。真修行人无论处在何种环境,都一样是依教奉行,並不是辞职专修才是依教奉行。

第九十条,认皈依后就是佛教徒。认为自己只要皈依了,举行皈依仪式了,有皈依证了,那自己就是佛教徒了。不对的,皈依后並不代表就是佛教徒,皈依后杀人放火也代表佛教吗?皈依后整天无恶不作,凌辱眾生,诈骗眾生,歪门邪说,传播外道,也是佛教徒吗?不是。要依於戒体行持才是真正的佛教徒,不犯一百二十八条邪恶、错误知见,才是纯凈无垢的正宗优秀佛教徒,大修行德。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。

我们应该自己深思对照审查,是否犯有错误知见。如果有犯以上的错误知见一条或者两条三条,要看这个所犯的轻与重,犯的哪一条,轻的三条,重的一条至两条,只要你犯了不当下改正,你修任何佛法都不会有受用的!!!你要想得到任何功夫道力都是修不起来的!!!不会有实相显现的,除非你是外道邪教,出显邪法,但最后短命而死,打入无间地狱,除此而外没有第二条路。

修行只有一条正道,如果犯了邪恶见和错误知见以后不及时改正,有可能就从那时起终生失掉正法,墮入恶道不得成圣解脱。因此,今天说到的这些邪恶见和错误的知见,这是绝对不能犯的,无论你学什么法,属于哪一派,只要你犯了邪恶见和错误知见,你根本就是一个外道人士,你根本就是一个未来的恶果报者,这是必然的、肯定的,十方诸佛一切菩萨皆如是护念此正知正见,凡犯者就成为毒害眾生及自我的毒瘤根种,因此必须告诉大家不可以犯。同时,要注意一个十分重要的认知,有人说“这一百二十八条不是我们这一派的教法,与我们无关。”如果你们有这样的看法,就种下墮入三恶道的种子了。邪恶知见和错误知见无派別之分,是属于佛教,不是教派独有,是宇宙因果规律,应对眾生缘起缘灭、惑业因果的本质,故没有教派性。我在这里给大家打一个比喻:认为毒药和良药与我们这一派无关,因为我们是卖布的,不是卖药的,药是医院药剂师的问题,不是我们要施用的。有这么一个认知,你就大错而特错,虽然是医院施用具体的药,但药性对眾生之作用、效果是无差別的,无论你是做其它任何行道业务,认吃毒药无害,只要吃下,就会毒死。所以,无论任何教派,只要认或者是不认同邪恶知见和错误知见,就必须落入相应的因果的自然规律感报里面去。我再给大家举一个在实修上的一种实例,有一个西藏来的仁波且,拜见了开初仁波且。西藏仁波且说:“我是正宗密乘教派四瑜伽某某派的,我是西藏第一瑜伽大师某某某某的弟子。”他对开初仁波且说:你认为佛教哪一派最高、最好呢?开初仁波且说:哪一派都好,哪一派都不好,知见正就好,邪恶、错误知见就不好。这个仁波且说:“你们这一派的一百二十八条知见我看过,我们瑜伽士跟它们是没有关係的,我的拙火定不学一百二十八条知见,一样生起温来。”开初仁波且就告诉他:自己没有派,只有佛教。在商谈的过程中,后来他们两人就施展了拙火定的鉴別,结果,开初仁波且还用出了体外修持拙火定当场给他人治疗病立刻痊愈。在最后结束以后,这个瑜伽仁波且就问:“哎呀,我要怎么样才能有你这个功夫呢?”“注意一百二十八条知见”,开初仁波且就这样告诉他。这位西藏仁波且当下很有感受,因此马上进入知见的鉴別,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他的火温就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倍,他说:“神了,我修了十六年的拙火定,都没有这么一个月的飞跃成就,我同样修的是从前的法,原来,这一百二十八条知见是没有教派性的、普利行人因果的规律性的法则。”这就是这个仁波且的感受。

我现在必须再次提醒大家:不可以落入其中任何一条,否则就白修行了。在《解脱大手印》裏面,关於邪恶见和错误知见一百二十八条也是其中重要之法的一个部分。我今天说法就略讲到这裏。【弟子们: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!】我听到你们这样称呼,我很惭愧,不要称我第三世多杰羌佛,就以最平淡的称呼“师父”就行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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